致某人 脚注1   

  (12月4日以前)
  
  亲爱的朋友:附上海内曼给我的来信的抄件,您如果收到他的什么信件,请告诉我。
  
  究其实质,海内曼和执行委员会的建议非常……说得委婉些……奇怪!中央委员会将认真讨论此项建议并予以答复。
  
  关于此事暂时不必给任何人讲,让敌人“开始”……
  
  您的列宁
  
  附上基谢廖夫的来信。请把钱的问题(什克洛夫斯基了解)弄清楚,然后把此信退还给我。
  
  附言:请把下面的这封信和几份抄件都转寄给什克洛夫斯基。亲爱的格·李·:所有这些暂时仅供您个人查阅。无论对茨格拉根,还是迪科,眼下都不必告知。在我们的中央委员会还未作出什么新的决定前,我们要继续我们的行动。
  
  您的尼·列宁
  
  请把几份抄件读完,然后归还给我。
  
  载于1967年苏黎世—科隆出版的《列宁。未发表的书信(1912—1914年)》一书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8卷第127—128页


  脚  注

脚注1 看来这封信是寄给伊·费·波波夫的。——俄文版编者注